投稿须知
投稿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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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请注意,在投稿流程中的添加作者信息环节,因系统要求每位作者需要提供有效email进行注册,为了简便作者投稿流程,可以仅添加文章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信息。如无通讯作者,可以不填。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email请务必输入正确,因后续稿件的修改、录用等环节,系统均会自动发送相关邮件通知。
2. 为鼓励投稿,《毒理学杂志》在2024年将不收取审稿费。

3.请在投稿流程中,详细登记的联系方式:地址(精确到具体大街)、单位(精确到科室)、邮编、手机号,便于及时联系(寄送样刊)。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通知,以免样刊等收不到。
4.稿件通过初审后,请补寄纸质稿件(应与电子版一致)。
5.稿件通过初审后,请下载我刊提供的转让协议(推荐信)电子版,根据要求填写并盖单位鲜章后,将纸版协议邮寄编辑部。推荐信中所有作者顺序应与投稿时文章电子版保持一致。如作者顺序发生变动,需与编辑部联系,并重新补寄转让协议。现我刊已加入学术不端文献检测中心,一经发现稿件自抄或他抄等抄袭现象,本刊将严肃处理。
未邮寄纸质稿件和单位介绍信编辑部不予送审。
6.建议访问https://author.cnki.net/#/index按《毒理学杂志》专有格式处理稿件后再行投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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